对于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须关注的事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不幸遭遇汽车碰撞事故时,务必立即启动车辆的警示灯并且在车辆后方树立起明确的警示标志,谨防随后行驶的车辆进行连续碰撞,从而确保车内乘客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
其次,我们需要果断地认定事故双方的责任所在。
若是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我们将不得不寻求警方协助,等待执勤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定责裁决;
再者,拍照取证同样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步骤,应该借助手机或者其他设备详细记录车祸发生的过程;
最后,双方
当事人有义务各自联系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及时
报案,以便后续展开相应的理赔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