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国家实行的是两审
终审制度。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
二审成为了最后一个环节。
经过
二审程序后,便不再有上诉的权利。
由第二审人
民法院所做出的判决被视为最终判决,其合法性于
判决书正式送达到双方
当事人之日起即刻生效。
在此基础上,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可再提出上诉请求。
然而,如果当事人对已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以及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并认为存在错误,则可向至上一级人民法院
递交再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