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中,丈夫强迫与其合法配偶进行性交属于犯法行为。
尽管婚姻关系的缔结并不会影响到个人的性自治权,但身为伴侣一方,任何涉及到性行为的决策都应当那么另一方应当诚恳地与其进行沟通,尝试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若经过充分的沟通仍旧未能达成共识,并且由于该行为引发了亲密关系的破裂,此种情况下
当事人可选择采取
离婚措施来解决问题。
离婚的实现路径包括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
法律诉讼两种方式进行。
若是丈夫以强制、
暴力手段迫使妻子与其进行性行为,则其会因构成强奸罪而面临严厉的
刑事处罚,有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