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对于侵占罪的认定,若侵占数额达到了2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而未超过20万元的范畴,则此状况可归类为“数量较大”的起始衡量标准。
针对于较大数额侵占的情况,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归为"数量巨大"的起始衡量标准。
在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的前提下,便符合了“数量巨大”的标准设定范畴。
此时,检察机关或法院通常会以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作为其
量刑起点进行判断。
而对于
数额巨大的侵占行为,法律规定则包括了二至五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会附加
罚金作为相应的
刑事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