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所委托的鉴定任务,我们承诺将在一个月之内给出详尽的报告结果。
然而,若此次鉴定牵涉到较为复杂、难以解决亦或是具有特殊技术难度的情况;亦或鉴定过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我们就必须事先得到机构负责人的批准。
这样的话,鉴定的完成期限将会被适当延长,但最长也不能超过30个正常工作日。
当鉴定时限被延长之时,我们会立即通知您,以便您能了解相关进展情况。
《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