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释放出来的人员,其是否仍需面临
拘留问题,具体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确实存在再次遭到拘留的可能性。
首先,对于轻度的打架事件,公安部门有权进行调节,如果在公安部们的协调下,参与者之间能够达成共识并形成和解协议,那么便可免于进行
行政处罚,同时也无需拘留。
然而,若是经过调解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或达成协议后依然有人坚持违背约定,那么公安机构照旧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规范行为的个人实施
处罚,包括后期的拘留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