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嫌贩卖二级保护动物的
刑法定性问题,主要依捕杀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数额进行判定,最高
量刑可达无期
徒刑,最低也必须处以两年监禁。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明文规定了对于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或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犯罪者,应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要
处罚金;若情节轻微的罪行,则会被处以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并依旧执行
罚金;而情况更为严重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金甚至没收其
个人财产。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