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和处理。在
被执行人正在怀孕或分娩期间,我们不能对其实施限制自由的
拘留措施,但是,在此阶段,我们仍旧可以对其财产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和控制,例如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或者将其银行账户加以冻结等等,这些都是合乎
法规且合理合法的。
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这样的观点,认为当被执行人实施
违法行为时,自然有责任承担相应的
刑事处罚。
然而,从人道的角度出发,如果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并未达到不可容忍的地步,一般情况下是不予以
逮捕的,相反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选取适当的法律措施去执行。
根据现行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当孕妇作为被执行人之一参与到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时候,如果
申请执行方提出了执行请求,那么法院是有权对这些孕妇名下的财产执行的,不过,对于孕妇基本生存所需的必要财产,法院则应当尊重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
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
一审人
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