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当事人已成功接收到由法庭依法通过送达方式发出的
传票,其应应向法庭坚决地声称原告所提出的
诉讼请求不具备任何事实基础或者存在重大漏洞和遗漏。在当事人接收到相关部门依法送达的传票时,还将同时收到对方当事人提交的正式
起诉状以及与该案件相关的
证据副本或复制件。对于这些材料,当事人应该全身心投入,仔细研究和分析其中内容,然后再据此明确具体的应诉策略和所需准备的文件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
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
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
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