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各
合伙人未能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或进行有效协调,他们可依据
合作协议载明的
仲裁条款或是在协商与调解失败后以
书面形式达成的仲裁协议为依据,向选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
然而,如果双方并未在签署的协议中对此项事项有所规定,同时未能在协定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则只能选择向法庭提
起诉讼来寻求公平公正的解决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第一百零三条
合伙人违反
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
违约责任。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
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
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