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预售许可证书的建筑亦可能出现建筑物停滞的现象,这种情况
主要责任方应包括开发商和政府部门。从开发商的角度分析,造成此类问题的因素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首先,若开发商发现当前状况下继续进行
建筑工程只能会导致自己承受巨大
经济损失(例如预计建造的单位越多亏损则越大),此时可能便会主动采取措施停止所有相关楼盘的开发及建设工作,进而引发烂尾楼问题;
其次,开发商的资金链发生断裂,导致无法提供相关项目所需的后续建设款项支持,甚至有可能陷入其他
债务纠纷以及不合法的建设行为中,这些均是非开发商主观意愿所致地导致建筑工程停滞,从而形成烂尾楼问题。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