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某
行为人因实施了
盗窃300元的行为,已然违反了该法
法规则,构成了盗窃的提档定性。
然而,由于盗窃涉及的金额未达到
刑法所定义的
犯罪界限,故不属于
刑事犯罪论范畴,仅需遵从治安
行政责任原则进行处理。
当公民实施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以及故意损毁公私财产等
违法犯罪活动时,应处以五至十日内的
拘留,同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作为惩戒;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刑期可以延长至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并且罚款数额亦可提升至一千元以下。
因此,盗窃300元的行为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只是简单的
行政违法行为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