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
信用卡逾期之情况并不会立即从持有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中进行支付款项的扣除,原因在于,即使持有人
身份证件名下的
信用卡、贷记卡和储蓄卡由同一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它们仍被分别归属于不同的部门进行独立的运营与管理。
具体来说,信用卡业务主要由专门成立的信用卡部门负责运营,而储蓄卡事务则由相应的储蓄卡部门全权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