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
证据:
将与指责、负面评论相关的所有资料,例如言语攻击、截屏图像以及即时通讯对话等尽可能保留下来,以备后继的深入研究和跟踪
追责。
网络检索:
运用互联网上的各种资源,如知名搜索工具等,来寻找与您面临指责有关的信息。
在搜索框内输入具体的关键字,如您的自称姓名或者对事件的详细描述,或许能为您挖掘出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社交媒体追溯:
假如您已得知所遭受的指责源于何种平台或者社交媒体账号之中,那么您就有机会对该账号的细节信息、与其有关连的其他账号,甚至其发布活动进行全面的反向追踪,这也同样有望为你找出一些有用的线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