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在前言部分详细列举出标示日期及名称、答辩人的具体
个人信息以及答辩由此产生的缘由等关键内容。
2.一旦涉及到答辩的实际原因与内容,则是
答辩状的核心部分,需要依照原告
诉讼或上诉来确定其应有的请求及其各自存在的理由进行针对性的答辩,同时也有权针对此做出与其相反的事实陈述、提供充足的
证据并阐释理由,以有效证明自身的主张以及要求实现的合理性。
3.具体阐述完毕后,需要将此部分内容予以结束,这份答辩状应当明确呈交的有关部门、右下角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将附件内容(包括证物、
书证的名称及其数量)详加说明。
《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
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
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