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犯人正处于哺乳期间,那么
司法部门在评估其
刑罚尺度时便具备了判以
缓刑的可能性。
众所周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他们在案件中存在轻微的
犯罪行为;同时其表现出深刻的忏悔态度;并且杜绝了
再次
犯罪的风险因素;此外还能确保缓刑对其所在社区不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此情况下,法官有权对这类罪犯宣布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