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涉及交通事故导致他
人死亡的案件时,若符合取保候审之条件,则可依法批准进行取保候审。
所谓取保候审,即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等
司法部门在审理
刑事案件的流程上,当某些
刑事被告人尚未被正式
刑事拘留之际;为了防止其因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而带来的潜在风险,依据法定的权限要求其提供
担保人和缴纳相应
保证金,同时出具专门的
担保文书,以此来保障被告人能够随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的一项
刑事强制措施。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