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亲朋使用您的
身份证件在网络借款平台进行了货款申请,此时您可采取下列策略予以解决此问题:
首先,尝试联系该网络借款平台并向其准确陈述实际情况证明借款行为并非由您亲自执行,以期请求该平台立即终止所有针对您的贷款行为;
其次,务必认真收集各类相关
证据,如系列的证据材料表明贷款合同非您签字批准、
放款银行卡亦非您个人名下持有等等;
此外,您还可考虑通过
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采取
报警等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
拘留,有
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
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