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借用其他公司或个人的资质证明,或者授权其他方使用己方的相关资质证明,虽然在表面上看来这种行为似乎并非
违法,但实际上,无论是出借者还是使用者都必须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是因为,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严厉禁止施工企业以貌似合法的方式将自身的资质证明出
借给他人使用。
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此类行为并不具备被法律所认可及保护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