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形成并不仅仅取决于有无获取利益这一单一因素。
即便在客观上并未获得任何实际经济收益的情况下,只要其客观行为符合了助推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的特征,且满足了
情节严重性标准要求,照样也能被定性为该
罪名成立。
而针对具体的
帮信罪判定结果,我们需要依据实际案情细致分析才能做出准确判断。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