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二次酒驾行为,通常情况下均需接受
拘留处分;若未能及时处理相关事宜,将会面临终生禁驾的严重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
酒后驾车者在第一次遭受
处罚之后,再次实施此类
违法行为的,将会面临十日以下的
行政处罚,同时必须支付一千元至两千元之间的罚款以及车辆驾驶证的
吊销。
如果涉及者对处罚决定置之不理,
逾期未按时缴纳罚款,每天需要按照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五缴交
滞纳金,并且最终将由人
民法院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进行
追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
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