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人向人
民法院
递交了
强制执行申请后,规定会立即通知到相关
当事人。
另需注意的是,
强制执行的受理与
执行流程通常不会超过三个工作日。
如若未能被成功
立案,也将及时告知当事人原因和情况。
若从人民法院收到
申请执行书之日算起超过六个月仍未得到执行的,位于下级地位的申请执行人可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作为最高司法权力的拥有者,上级人民法院有权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督促或命令原人民法院在特定期限内执行,亦可能裁定赋予其自身直接执行的责任,或者指令其他相应法院负责执行工作。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