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
犯罪行为人若选择向执法机构
投案自首来承认其洗钱行为,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轻判的。
根据我国现行
刑法中的规定,洗钱行为通常会被定为洗钱罪,并依法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当然这种情况也可能因情节的严重性而进一步
加重处罚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明确指示,当被告人具有投案
自首情节时,法院审判庭将慎重地考量对其
刑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
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