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观察该活动是否为她个人自主意愿的展示。
如果行为者清晰明了地知晓被侵害人为尚未满十四岁的幼女,但仍决定与之发生性关系,那么无论幼女
当事人是否出于自愿,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将此类行为视为强奸罪,并予以相应的
刑事量刑惩罚。
然而,若行为者确实无从知晓对方是尚未满十四岁的幼女,且两人都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性关系,并且没有导致任何严重不良的后果出现,那么这类情况可以评价为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该视作
犯罪行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
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