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效的车辆行驶证、驾驶执照及个人
身份证明前往当地交警大队
违章处理窗口进行相关事项的办理。
2.携带由交警部门开具的违章通知书前往指定银行缴费,需要使用车主本人姓名登记的银行卡支付相应罚款金额。
3.您还可以选择通过互联网进入各大银行官方网站中的公共服务费用缴纳专区——
交通违章罚款处,并依据提示输入违章通知书编号,实现网上快捷缴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
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