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行。
资质证书具备独特的人格特质特征。
它乃为国家依照特定之自然人(或团体)具备相应资格而颁发的凭证,在法律属性上属于一种权威性的行政许可证明。
仅当各个子企业均达到政府所设定之明确标准后,方可取得该类资质。
但资质的运用与投资活动并无直接关联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
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
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