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先选取的公司命名方案(建议提供三至五个备选)或者法定名称许可证的原始文件。
2、所有股东的
身份证明原件。
3、法定
代表人的肖像照片。
4、公司运营业态范围的规划以及经工商总局最
终审定的详细内容。
5、公司
租赁协议的原始文档两份,同时必需附带相关的
产权证明
复印件。
《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