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
打架纠纷的案件过程中,监控录像等重要
证据一般情况下并不能允许
当事人进行查阅。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警方在负责
刑事案件侦查审理期间,不得将案件调查过程中所收集到的任何证据,如监控录像、
证人证言及各类研究资料等,直接提供给任何一方当事人阅读或查阅。因为这属于违规操作行为,若被对方当事人发现,他们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向上级公安机关系部进行诚信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