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遍规定,此种行为应该接受
拘留的惩戒。如果有人因为对自己的生活状况不满意而对政府产生了怨恨之情,进而在互联网上发表评论时毫无依据地指责和诽谤政府机构,那么这就构成了
寻衅滋事的
违法行为,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同时有可能处以人民币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会受到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处罚,并且可能并处人民币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斗殴的;
追逐、拦截他人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