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安
司法机关认定实物具备取保候审的申请资格,则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
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指侦查、
公诉以及审判三大环节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
刑事拘留措施,为了防范
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公诉及审判程序,通过责令其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并开具
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
传唤参与各项审理活动的一种
刑事强制手段。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