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在
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联系交通
管制部门进行处理,由他们依据实际情况鉴定各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开具相应的
责任认定书。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交通警察部门有义务从实际勘查结果之日起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和签发。此后,由
主要责任方依照程序向各大保险公司进行报告备案,各有关当事方应协同前往保险公司对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详细认定、评估及修复方案的商讨。提交报告备案后,还需确保向被告保险人所依附的保险公司提供一份齐备且完整的证明文件或单据资料。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