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类似的
身份证件,无疑是严重
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以非法手段盗取、借用、复制或
伪造他人身份证明,都将受到公安部门严格的惩罚,包括处以二百元以上至千元以下罚款,或是
拘留10天;
如若涉及
违法收入,这些收入也必须全数上缴给公安机关作为
处罚。更进一步地说,使用他人类似身份证件进行任何形式的
犯罪活动者,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
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
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