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委托他人保管之财产且数额达到相应标准,且明确拒绝归还的行为,应被处以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刑事处罚;若所侵吞的财产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形者,将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需支付相应的罚金。而对于擅自占有他人
遗失物品或埋藏之物且
数额较大者,且拒绝上缴的情况,亦将依照上述规定进行
处罚。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