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
职务侵占罪之定性以及惩罚论断皆赋予了国家司法机构的职责,并不以受害者实施
诉讼程序作为必需。换言之,此种
犯罪类型属于法定
公诉罪行范畴,有检察机关全权代表国家启动公诉流程,尽管在
受害人具有发起
民事赔偿诉讼的权利,却并无独立提起
刑事诉讼程序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