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明文规定,任何对
未成年人实施不当行为的人都必须承担法律上的制裁,尤其对于涉及到猥亵儿童之行为的
违法者更应依法严惩不贷。假如某位个体因为涉嫌猥亵儿童而遭到
刑事拘留,那么在接下来的
司法程序中,他们将经历公安部门的深入调查、检察机关的严谨审查以及法院公正公开的审理过程。若经证实其行为确实符合猥亵儿童罪的所有构成要素,那么该
行为人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有罪。然而,最终的定罪结果还需考虑到诸多具体情况,如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
犯罪、
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减轻或加重
刑罚的相关情节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强制猥亵他人或者
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