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律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明文规定,
集资诈骗罪乃具有事实上的
法律效力。这条明确指出,凡是具备
非法占有的主观恶意,同时采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筹款活动,且
涉案金额达到法定起点之上的,必将面临相应程度的
刑事制裁。若涉案金额更为庞大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者,则
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重。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等单位主体一旦触犯此项
罪名,同样须承担相应
刑责。所以,集资诈骗罪的确立及其法律依据和严谨的处罚规矩,是在现行法律体系之下得到确认和遵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
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