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非法制造
枪支这一恶劣
犯罪行为,可处以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乃至生命
刑罚。而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规定,若被告人被判有罪并可能遭到有期徒刑以上惩罚且并未产生社会危害性的,便可采用取保候审。在具体实践中,若非法制造枪支的被告人满足上述条件,即可向人
民法院、检察院或公安局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后续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局将根据案情的详细状况,决定是否准许取保候审。应当特别指出,取保候审将由公安部门负责执行,且被告人或其
代理人需提供相应
担保措施,如
保证金、保
证人等。另外,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告人要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如同警方要求随时报到以及不得逃避调查等。总的来说,倘若非法制造枪支的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他们有权向司法机构
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