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九条第六款项之规定,倘若
劳动者被依法认定存在严重
违法行为并被追究
刑事责任时,雇主方享有单方面解约的法定权利。由此可见,当一位
退休人员存在
刑事拘留的历史记录,也极有可能被视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而使雇主单位得以依照此条款中断与该名退休员工之间的聘用关系。然而,针对此类特殊情况,需要结合相关案件的详细情节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严谨的判断及审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