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明文规定,倘若某位
行为人出于
非法占有的动机,采取
欺诈手段进行
非法集资,
涉案金额高达五亿元人民币,此种情况应归类于“
数额特别巨大”范畴之内。依据该法律条款所示,此类行为者必将承担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的
刑事惩罚,同时需处以
罚金或
没收财产作为
附加刑罚措施。如果诈骗活动系由单位组织实施,则将对相关单位予以相应的罚金
处罚,而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则按照个人
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