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涉及交通
肇事罪的惩处范围,其严厉程度从
拘役至最高为七年
有期徒刑不等,具体的惩处力度取决于事故的严重性以及肇事
行为人所承担的责任大小。若肇事行为人能够通过提供充足
证据,证实具备
自首、
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
刑责的情节,或者其
犯罪行为情节较轻,则有可能获得免予
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然而,这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详尽情况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才能做出准确判断。因此,在特定条件下,交通肇事罪确实存在被判免予
处罚的可能性,但是否能获得此种宽大处理,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考量后方可得出结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