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私营企业中涉嫌构成
受贿罪的具体评断标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关键在于其是否出于谋求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给予财务,并且所涉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较大”或“巨大”程度。若涉及金额较小,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若涉及金额巨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刑罚,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若为
单位犯罪,则对该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按照个人
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
处罚。倘若
行贿者在被
司法机关追究之前主动承认并揭露自己的
行贿行为,司法机关可以减轻或者取消对其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
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