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法典》中的第六十四条款,被判定为有罪的人员所涉及的任何
非法所得财务皆应受到
追讨或强制性退赔。而在
职务侵占罪的范畴中,涉案者侵吞的乃是公司所有的资产,此等资产乃是公司依法拥有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从职务侵占罪案件中追回的款项,可通过法律程序向相关
责任人进行追讨并要求其退还款项。若涉案人员未能积极主动地做出退赔行为,那么公司便有权向
司法机关提起
讼诉,进一步请求法庭判令相关负责人退赔其介入侵占的资产。与此同时,公司还可提交
财产保护申请,以确保涉案人员无法将所涉资金进行转移、隐藏或损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