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擅自挪用私人企业资金且
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在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未能归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却将该笔资金用于获取利润活动,甚至是从事
违法活动的话,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而若涉及到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情况,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至于挪用金额特别巨大者,则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第一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