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享有长达六年免检待遇的汽车而言,相关手续无需特别办理。唯需履行的义务是,在每隔两年的必要审车环节中,请务必携带好您的车辆行车证、车主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
有效期内的交通强制保险保单副本。确保车辆无任何未处理的
交通违法行为后,便可前往当地的车管所或者交管大队进行相应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