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要求,开设药店所必须遵循的程序步骤如下所示:
首先,应当持有必要的证件资料,前往所在地区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申请并领取药品
经营许可证;
其次,在确定了经营场所之后,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以获取合法的
营业执照;
再次,需要办理
健康证明以及
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最后,还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
有效期和
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
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