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案件中,
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此时仅仅退还
赃款并不能改变其
违法性质,涉案人员仍需为自己的
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这项
刑事责任绝非可以替代
民事责任。
通常情况下,涉及此类
犯罪的附带上讼案件都是遵循类似的处理路径。
除非原告方自愿放弃追索,否则
债务关系依然持续存在。
因此,诈骗
罪名成立且被判处
刑罚后,被告人仍需偿还所欠款项。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可能被处以
罚金;
若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当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可能被处以罚金或
没收财产。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