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照计件方式收取
代理费用的
民事诉讼案件,其收费范围在每件3000到12000元之间。其次,对于涉及到
财产权益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我们可以根据
诉讼标的金额的大小,采取按比例分段累积收费的方法。具体来说,以诉讼标的金额为基础,根据以下比例分段进行费用收取:在10万元(包含10万元)以内的部分,收费比例定为8%-12%;如果收费低于3000元,则按照3000元收取;在1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5%-7%;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3%-5%;在1000万元至1亿元(包含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1%-3%;而在超过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设定为0.5%-1%。最后,关于计时收费的
代理服务,包括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
申诉,其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3000元。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
听证。
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