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欺骗员工手段以谋取职务的欺瞒性做法,属于
违法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
欺诈罪行。
在此类情况下,我们需要对欺诈罪有清晰且准确的理解。
欺诈罪本质上是一种违反
民法规定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在于采取夸大事实或者捏造
虚假部分的方法,制造出表面上具有履行承诺能力的假象,以此误导对方,进而促使其与其
签订合同。
其最终目的是借由执行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契约,实现获取某项经济收益的最大化。
虽然从客观上看,这类行为是建立在虚构事实或者掩饰真实性的基础之上,但它们仍然处于民事
法律关系的范畴内,因此应当受到民事法律
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范和制约。
然而,相较于
民事欺诈行为,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情节更加恶劣,已经超出了民事法律关系的边界,因此必须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进行相应的惩处和打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