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
网络犯罪协助案件中,如果涉案人员没有从中获取不当利益,仅仅是实施了协助活动且已经达到了情节较为严重的地步,那么他就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被判定为犯下“为他人提供互联网
犯罪活动服务”这一
罪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那些触犯此项重罪的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也可能会被单独课以
罚金。
换言之,这类罪犯所承担的
刑罚最高可达三年的有期徒刑,最低处以单
处罚金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