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仅涉及人身权益而不涉及财产
利益纠纷的案件,
律师收费标准如下:每宗案件金额在800元至100000元之间者,收取基础费用1000元至2000元不等;若案件金额超出此范围,则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积计算。相应的计费比率规定如下:案件金额介于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计费比率为5%至6%;案件金额介于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计费比率为4%至5%;案件金额介于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计费比率为3%至4%;案件金额介于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计费比率为2%至3%;案件金额介于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计费比率为1%至2%;而对于案件金额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计费比率为0.5%至1%。
(二)对于涉及财产利益纠纷的案件,律师收费标准如下:每宗案件均需支付基础服务费用1000元至2000元不等。如案件涉及的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则应根据上述计费比率进行分段累积计算。
(三)在
审查起诉阶段,如案件不涉及财产利益纠纷,律师收费标准为:每宗案件金额在1500元至12000元之间者,收取基础费用1500元至12000元不等;如案件涉及财产利益纠纷,则应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四)在审判阶段,如案件不涉及财产利益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如作为被告人的
辩护人,每宗案件金额在2500元至20000元之间者,收取基础费用2500元至20000元不等;如作为
自诉人或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每宗案件金额在2000元至15000元之间者,收取基础费用2000元至15000元不等。如案件涉及财产利益纠纷,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